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滨政办发〔2002〕66号) 规定: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滨州市市、区机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鲁委〔2001〕236号)和《中共滨州市委、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滨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滨发〔2001〕32号) ,保留滨州市统计局。市统计局是主管全市统计和国民经济统计核算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国家、省有关统计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拟定全市统计工作规范性文件、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各县(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按照国家和省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制定适合我市情况的统计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的统计标准,拟定全市有关统计标准;指导部门统计工作;组织管理全市统计调查项目,审核各县(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
   (三)组织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统一组织协调各县(区)、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市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制定各县(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六)管理省统计局划拨的统计事业费;协助县(区)党委管理县(区)统计局长和副局长。
   (七)受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的委托,管理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设在我市的直属调查机构;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统计干部培训等工作。
   (八)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滨政办发﹝2002﹞66号、滨人函字﹝2002﹞43号文件规定市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21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编制总额23名。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3名,副调研员1名,科级领导职数8名。纪检、监察机构和编制按滨编﹝2002﹞6号文件执行,配备纪检组长1名、正科级纪检监察员1名;党务干部的配备按有关文件执行,配备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

    滨州市统计局现有局长1人,书记1人,副书记1人,副局长2人.:局长李树军主持市统计局全面工作,分管干部和财务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张新颖主持局党组工作,协助李树军同志分管业务工作,分管农调队、工业科(含能源统计科)、民营经济统计中心、计算中心工作;副书记徐和亭(兼任国家统计局滨州调查队队长)负责国家统计局滨州调查队全面工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文奎,分管社会经济调查队、法规科、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机关党总支和统计学会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协调工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中华,分管综合科(含服务业调查中心、国民经济核算中心)、社会科、普查办工作,分管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工作。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滨政办发〔2002〕66号) 规定:市统计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信息、信访、保密、保卫、提案、督办、会议组织和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受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委托,管理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设在我市的直属机构的人事工作;承办协管县(区)统计局正副局长事宜;组织指导全市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二)法规监察科。研究拟定全市统计规范性文件;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依法检查、处理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组织指导基层统计网络建设工作;审核部门统计标准、统计调查制度和调查方案。
   (三)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统计科。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国际收支、资产负债和资源环境核算工作;编制经济循环报告;对各县(区)国民经济核算数据进行审核。对全市面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查;汇总整理全市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和〈统计年鉴》汇编工作,承办统计新闻发布会;研究拟定全市统计改革规划和方案;组织拟定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及有关统计制度;拟定全市有关统计标准;组织实施基本单位的统计并管理名录库。
   (四)工业交通统计科。组织实施工业、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交通、邮电统计数据;实施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五)社会科技人口统计科。组织实施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外贸、外资等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劳动统计调查、妇女儿童状况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探、城市住宅和公用事业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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